不起訴決定 選購指南
檢察機關不起訴決定 廣州刑事案件律師 廣州刑事律師
136-3130-6506(微信同號)律師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: 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,人民檢察院因“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”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是人民檢察院依照《刑事訴訟法》對該刑事案件審查程序的終結,是對犯罪嫌疑人不能認定有罪作出的決定。從法律意義上講,對犯罪嫌疑人不能認定有罪的,該犯罪嫌疑人即是無罪。人民檢察院因“事實不清、證據不足”作出的不起訴決定,應視為是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認定無罪的決定,同時該不起訴決定既是人民檢察院對錯誤逮捕行為的確認,無需再行確認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