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刑標準 選購指南
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辯護定罪量刑標準最新規定 廣州海
136-3130-6506(微信同號)律師為您介紹相關法律知識: 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標準最新規定 一、以危險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 【放火罪】【決水罪】【爆炸罪】【投放危險物質罪】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】放火、決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第一百一十五條 【放火罪】【決水罪】【爆炸罪】【投放危險物......